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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对提升钢丝绳有哪些规定)井下钢丝绳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对提升钢丝绳有哪些规定

提升吊桶时使用不旋转的

煤矿安全规程第407条对提升钢丝绳做出如何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第407条

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a) 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b) 断丝超过本规范6.8.3.8的规定;
c) 直径减小量超过本规范6.8.3.9的规定;
d) 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附: 规范6.8.3.8 、规范6.8.3.9
6.8.3.8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a)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b) 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为10%;
c) 罐道钢丝绳为15%;
d) 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钢丝绳为25%。(煤矿安全规程第405条)
6.8.3.9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煤矿安全规程第406条)
a) 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b) 罐道钢丝绳为15%。

煤矿井下在大披段行车车辆操作安全事项包括哪些?

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1、完善运输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运输指令及本矿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完善运输安全设施。 2、安装有运输设备的巷道,必须留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和间隙,并设有合格的安全躲避峒室。 3、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三违”现象。 4、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完善斜巷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小绞车使用必须做到“六全一专”。使用期在三个月以上及综采面设备安装、回收的小绞车要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各单位对运输斜巷安装的安全设施要落实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5、物料的运输要严格执行“王石凹煤矿井下运输物料的规定”。 6、井下运输大巷严禁人员行走,严禁扒、蹬、跳车。 7、电机车运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351条之规定。各种运输设备和安全设施都要实行“包机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种运输设备安全运行,各种安全设施灵活可靠。 8、大巷机车运输防追尾、过速事故措施: ①列车或单独机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尾灯或防追尾标志。 ②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③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严禁顶车运行。 ④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不完好的机车和车辆必须进库检修。 ⑤在人车场进、出口处安装两个停送电开关和区间闭锁信号,各石门口安设分段开关,弯道处或司机视线受阻区段安设列车占线信号。 ⑥两列车或两机车在同一方向同一轨道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⑦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的距离,运送人员不得超过20米,每列车牵引矿车数不得超过25辆。 ⑧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途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机车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板紧车闸,但不许关闭车灯。 ⑨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进巷道口、硐石口、弯道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 ⑩严禁蓄电池机车、非机动车辆在有架线的线路上运行,确需短时、短距离运行时,必须先请示运输调度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运行。 9、加强运输大巷人车运行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定点、定时、定路线接送人员制度,做到每班按规定发送人车、各人车场要装设照明,并要装设自动停送电开关,做到人员上下车时,切断电源架线,其它车辆不能进入该区段。 10、完善信、集、闭系统,加强管理与维护,确保其监控,指挥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加强我矿二水平人行暗斜井提升绞车的管理,防止发生过卷,掉道、断绳等事故。 ①加强对绞车司机的安全教育,确保内外防过卷设施动作灵敏可靠,过卷距离符合要求。 ②加强对人车及轨道的检查维护。轨道质量达到优良品。 ③断绳事故的预防:坚持钢丝绳日检制度,并定期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钢丝绳,预防断绳事故发生。 ④加强对绞车的制动系统的维护,班班运转前进行制动试验,确保制动安全可靠,对人车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每班手动落闸试验一次,每月一次静止松绳试验、每年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确保插爪动作可靠。定期检查“一坡三档”完好情况,确保灵敏、可靠。 10、加强蓄电池机车的管理 ①蓄电池机车司机及挂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机车。 ②蓄电池机车的操作手把必须固定专职司机保管使用并进行编号管理。 ③蓄电池机车的照明、警铃(喇叭)、制动装置、联接装置、控制器闭锁及防爆设施的防爆性能,有一项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④蓄电池机车必须装有过放电、漏电报警仪,严禁带电制动。 ⑤蓄电池机车的熔断器必须按规定使用,严禁用铜铁丝等其它材料代替。 ⑥蓄电池机车只许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运行,不得在有架线的区段运行,若须在有架线区段运行,必须经井下调度室同意。 ⑦各使用蓄电池机车的单位,根据本工作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有关业务科室审批后方可运行。 11、各种绞车使用钢丝绳,要建立使用、检查、试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皮带运输机要坚持使用“皮带综合保护器”避免因皮带打滑、倒转及电气设备故障等原因引起的火灾事故。 12、各种绞车、皮带及刮板运输机,都要安装专门的双打声光信号,严禁用喊叫或敲打物代替信号。 13、积极推广使用小绞车电子锁,防止了非管理单位人员操作绞车。

煤矿安全规程对提升钢丝绳有哪些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 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二)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三)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有厂家合格证书,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可以不进行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所要求的检验。
第三百九十九条 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
(二)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摩擦轮式绞车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

煤矿井下拉钢丝绳时碰到铁会有电火花,怎么回事?

钢丝绳是冷拉钢丝捻制而成,如果煤矿下面有较强的电磁辐射,如电动机或大电缆,钢丝绳受到电磁感应,就会产生电火花,是一种放电现象,一般没有什么问题,如果空气之中有瓦斯,电火花可能会引起瓦斯爆炸事故,这是需要密切关注的。

煤矿安全规程对提升钢丝绳有哪些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的第三百九十八条
使用和保管提升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二)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三)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有厂家合格证书,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可以不进行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所要求的检验。
第三百九十九条 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1次;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隔12个月检验1次。
(二)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摩擦轮式绞车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直径为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 赞同0| 评论